1、天文劃分法:從天文現象看,四季變化就是晝夜長短和太陽高度的季節變化。天文劃分四季法,就是以春分(3月21日)、夏至(6月21日)、秋分(9月21日)、冬至(12月21日)作為四季的開始。春分到夏至為春季,夏至到秋分為夏季,秋分到冬至為秋季,冬至到春分為冬季。
2、古代劃分法:以立春(2月4日或5日)作為春季開始,立夏(5月5日或6日)作為夏季開始,立秋(8月7日或8日)作為秋季開始,立冬(11月8日或9日)作為冬季開始。
3、農歷劃分法:我國民間習慣上用農歷月份來劃分四季。以每年陰歷的1~3月為春季,4~6月為夏季,7~9月為秋季,10~12月為冬季。
4、氣象劃分法:在氣象部門,通常以陽歷3~5月為春季,6~8月為夏季,9~11月為秋季,12月~來年2月為冬季,並且常常把1、4、7、10月作為冬、春、夏、秋季的代表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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