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內容: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內容是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富強、民主、文明、和諧”,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傢的建設目標,“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對美好社會的生動表述。
2、發展歷程:
新中國的建立,確立瞭以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和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的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奠定瞭政治前提、物質基礎和文化條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建設不斷進行新的探索,提出瞭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到以“三個倡導”為內容,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論斷和戰略任務。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重新恢復和確立瞭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堅持把馬克思主義與改革開放和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偉大實踐相結合,科學繼承瞭毛澤東思想,創立瞭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等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不斷鞏固。
2006年3月,我黨提出瞭“八榮八恥”的社會主義榮辱觀,繼承和發展瞭我們黨關於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建設褒榮貶恥、我國古代的“知恥”文化傳統,同時又賦予瞭新的時代內涵,深化瞭我們黨對社會主義道德建設規律的認識。
2006年10月,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第一次明確提出瞭“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重大命題和戰略任務,明確提出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內容,並指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內核。學界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概括開始深入探討。
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進一步指出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本質體現。”
2011年10月,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強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興國之魂”,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根本任務。提煉和概括出簡明扼要、便於傳播踐行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於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三個倡導”,即“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是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最新概括。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明確提出,以“三個倡導”為基本內容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相契合,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人類文明優秀成果相承接,是我們黨凝聚全黨全社會價值共識作出的重要論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