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非營運的面包車,根據規定,就是沒有所謂的報廢年限,隻要你的車能夠滿足排放標準,順利通過年檢,那麼可以一直開;如果你的面包車是營運性的,那麼報廢年限就是8年瞭。
2、區分營運機動車和非營運機動車,主要看機動車行駛證上的車輛使用性質。如果行駛證車輛使用性質是“營運”,那麼這車就必須要有運管部門發給的;道路運輸證,(營運證)和營運車輛駕駛員必須有的,從業資格證,(上崗證)才可以從事營運。出租車、承包的小客車、私人的大型翻鬥車、小貨車等都屬於營運機動車。
3、2014年9月1日公安部《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GA802-2014)行業標準實施,對原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中部分車型特征符合面包車定義的,即“平頭或短頭車身結構,單層地板,發動機中置,寬高比(指整車車寬與車高的比值)小於等於0.9,乘坐人數小於等於9人,安裝座椅的載客汽車”核定車輛類型為小型、微型面包車。
按照新規,我國已經開始按照新規定執行淘汰老舊車報廢,其中私傢車報廢年限取消,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也再沒有使用年限限制。這對於有車一族來說,無疑是個天大的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