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籃球運動是以投籃、上籃和扣籃為中心的對抗性體育運動,是全世界無數人熱愛的運動,籃球運動充滿活力,不僅能提高參與者的身體素質、鍛煉意志,還能培養團隊精神、增強使命感和榮譽意識。
2、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人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的。當時,他在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這裡的兒童又非常喜歡玩將球投入桃子筐的遊戲。這使他從中得到啟發,並博采足球、曲棍球等其他球類項目的特點,創編瞭籃球遊戲。
3、最初籃球遊戲比較簡單,場地大小和參加遊戲的人數沒有限制。比賽隊員分成人數相等的兩隊,分別站在球場的兩端,在裁判員向球場中央拋球後,雙方隊員立即沖進場內搶球,並力爭將球投進對方的籃筐。
4、因為桃筐是有底的,球投中以後就留在籃子裡,人必須登上專設的梯子才能將球從籃筐裡取出。隨著場地設施的不斷改進,籃筐取消瞭筐底,並改用鐵圈代替桃籃,用木板制成籃板代替鐵絲擋網,場地增設瞭中線、中圈和罰球線,比賽改由中場跳球開始。
5、與此同時,場上比賽隊員也通常改為每隊5人,開始有後衛、守衛、中鋒、前鋒、留守等位置之分,而使籃球運動很快普及到瞭全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