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咨詢受理。貸款轉貸申請人到原商貸銀行咨詢,如果符合轉貸條件,銀行工作人員應指導借款人正確完整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轉貸資料夾》。
2、提交資料。提交貸款機構規定的相關資料。
3、貸款受理。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貸前試算,根據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同事借款人並告知原因。
4、簽訂合同。借款申請人與原商貸銀行簽借款(抵押)合同,同時在銀行指引下與管理指定的擔保公司簽訂擔保合同。
5、預存資金。借款申請人將原商貸餘額與轉貸的差額部分,用自有資金存入轉貸銀行開立的存款專戶,用於提前結清原商業貸款。
6、貸款發放。管理發放貸款資金、有轉貸銀行通知轉貸借款人將公積金貸款資金和借款人預存的資金同時結清原商業貸款。
7、辦理抵押。由擔保公司代為辦理原商業貸款房產抵押註銷手續,並辦妥轉公積金貸款抵押等登記手續。
由此可見,商業住房貸款要想轉住房公積金貸款,並不是那麼容易。所以申請人在確定使用商貸或者公積金貸款時,應該根據自己的情況加以認真考量,謹慎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