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自立組織,解決留守兒童問題的根本在於引導他們建立健康、樂觀的心理狀態,鍛煉獨立、自主的生活能力,從而促進他們自然、順利成長。據調查,這些兒童中有個別孩子很懂事,能正確看待自己的處境,認為父母不在身邊,我們更應理解父母的難處,更應為父母減少擔心,於是覺得,在傢裡累點苦點也很自然。因此,我們認為,班級應該成立“獨立兒童小組”,學校要成立“獨立兒童”委員會,要選用其中具有獨立能力的孩子擔當成員,從而擴大他們的影響,發揮他們的輻射作用,讓他們在老師、學校的引導下自己管理自己,從而保障自我鍛煉。這樣,既可增加心理傾述渠道,增進夥伴之間的友情,又可找到“傢”的感覺,同時自己的組織便於隨時請教,隨時求助。
2、建立專門檔案。從我們的調查看,現在的這些孩子最缺的除瞭極個別經濟十分困難外,最缺的不是財物,而是情感,尤其是留守兒童。因此,不論是一個班級,還是一所學校,我們都應把他們作為我們教育的重點,在教育活動中,多關心他們的生活,多幫助她們解決實際困難,多站在他們的角度看待他們。但從現有狀況來看,很多學校如我們調查情況相似,對其關註不夠,有的甚至漠視瞭這一嚴重的社會問題。因此,我們認為,不管是班級還是學校必須建立留守兒童專門檔案,要跟蹤他們的成長過程,從而保障對他們生活上的必須求助,對心理上的及時疏導。
3、定期召開會議。留守兒童問題應該是當今教育的新問題,也是當今教育面臨的難點問題,而且學生所占比例大,涉及問題多。因此,不管是學校還是班級,每期都要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留守兒童問題,要形成會議制度,要通過會議形成解決留守兒童問題的決議和制度。從而保證班級、學校在決策上的“政策”支持,同時,促使我們把握和突出“以生為本”的教育重心,實現全體學生的全面發展的教育宗旨。
4、設立咨詢機構。留守兒童的問題並不全是共性問題,不同兒童往往其問題有著本質的不同,如果從組織的角度,以集體的活動形式去解決個性問題實際上是不現實的。因而,針對留守兒童的別個問題和個性問題,學校還要設立相應的咨詢機構,一是便於作個別心理疏導,二是便於為遇事拿不定主意的孩子出謀劃策,三是保證瞭專門途經,如:設立“學生請教處”(或者“獨立兒童辦公室”),成立“獨立兒童熱線”,確定接待時間(如課外活動),委派熱心且懂心理的老師負責接待。
5、師生互結對子。按筆者調查統計,留守兒童、單親、孤兒一共為18.3%,班額以60人計算,每班不超過11名。因此,要保證對這些兒童的關懷真正落實,我們不妨通過師生一對一的互結對子,實施幫扶。現在的中學,一般都是按20:1的比例配備的教師,而且大多數學校都超過瞭這個比例,因而,按這樣計算,實際上每位教師結對的留守兒童都不會超過3名。也就是說,這種做法是既實際又能保證每位留守兒童得到幫助關懷的最後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