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人稱敘事法
由於文稿的內容是通過“我”傳達給讀者,表示文章中所寫的都是敘述人的親眼所見,親耳所聞,或者就是敘述者本人的親身經歷,使讀者得到一種親切真實的感覺。采用第一人稱,由於敘述人是當事人,所以敘述的人與事,隻能是“我”活動范圍內的人物和事件。活動范圍以外的人物和事情就不能寫進去。
2、第三人稱敘事法
用第三人稱敘事,敘述人既不受空間、時間的限制,也不受生理、心理的限制,可以直接把文章中的人和事展現在讀者面前,能自由靈活地反映社會生活。但第三人稱敘事又往往不如第一人稱敘事那麼親切自然。
3、以物為線索
在敘事的過程中,讓某一物品在事件的各個階段重復出現,並通過各種手段加強它的形象。這種物件往往起過渡作用或象征和點明中心思想。
4、以人為線索
以人為線索敘事,要註意不同時間、不同環境人物性格的統一,還要註意人物年齡特征、外貌、動作、地方和民族特征、生活習慣等方面的統一。否則,容易造成混亂。
5、以中心事件為線索
主要事件記敘突出,次要事件交代清楚,主次搭配合理,敘述井然有序。這種寫法,事件再復雜,也可繁而不亂。
6、寫生法
我們作文時,如果能把看到的物品用文字描繪出來,讀者看瞭文章,如見其物,我們的作文就有瞭堅實的基礎。用寫生法描寫物品要註意描寫的順序,或由上到下,或由下到上,或從左到右,或從右到左,或先中間後兩邊,或先兩邊後中間,或先整體後部分,或先部分後整體。其次要註意細部的描繪,使讀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7、轉動法
采用轉動法描寫物品要有一定的順序,不能顛來倒去。其次要準確地運用方位詞如正面、反面、下面、上面、左面、右面等等,在轉換物品的方向時,要用方位詞標明。此外要有詳有略,能反映物品特點的一面要詳細描述,其他作簡略交代,切忌面面俱到,平均使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