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幸福是什麼?有人說,幸福是父母無微不至的愛;有人說,幸福是陪父母快樂地旅遊;有人說,幸福是比賽時獲獎。但是,通過“指尖上的眼睛”這個遊戲,我對幸福有瞭更深的體會,幸福原來如此簡單。
2、我和同學一起玩“指尖上的眼睛”這個遊戲,規則是:一個人蒙上眼睛,另一人在那一人的手上放一個東西,那一人隻能觸摸去猜是什麼東西。我第一個上場,老師用圍巾把我眼睛蒙上瞭,然在放瞭一個東西在我攤開的手掌上,我摸瞭摸它,想:“這是什麼?圓圓的,硬硬的,搖搖它,好像裡面有東西,像一個球,還像一個硬硬的一塊圓鐵,還像。”各種各樣的答案像雨後春筍一樣從我腦海裡冒出來。又被我一根根地排除掉,唉,不管三七二十一,隨便說一個吧,或許對瞭呢!我大聲說:“球!”我還沒說完這個字,就聽到旁邊的同學在哈哈大笑。終於解密瞭,竟然是一個核桃。唉,沒眼睛真麻煩。
3、經過瞭這個遊戲我才知道,珍惜我們的擁有。眼睛這個平凡的東西,我們經常忽視它,現在,我才知疲乏。這時《假如給我三天光明》的作者一句話深深地刻在瞭我的腦海裡:有眼睛的人,才是最幸福的。幸福原來如此簡單,我們要珍惜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