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入輕度疾病:此前的重疾險並沒有對輕癥進行統一規范,新規出臺之後,要求重疾險至少要包含3種輕癥,比如輕度惡性腫瘤、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後遺癥。
2、增加重疾種類:原來的重疾險標準是25種重疾,新增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3、甲狀腺癌:對於這一疾病重疾險新規將其剔除重疾列表,將根據疾病嚴重程度進行分級,按照輕重程度進行分級賠付。
4、輕癥賠付比例下調:要求最高不能超過主險保額的30%。而新規前的重疾險輕癥賠付最高比例甚至達到瞭55%。
5、高發性疾病原位癌不再屬於惡性腫瘤的范疇:但是保險公司仍然可以在重疾險產品中增加原位癌的保障。
以上就是關於重疾險新規的有關內容介紹,希望能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