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思想品德方面,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並經申請人員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思想品德鑒定合格,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進行思想品德鑒定。
2、教學能力:
國傢現行兩種教師資格證制度,自主考試地區考生需通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兩門筆試學科和面試獲取幼兒教師資格證,國傢統考地區考生需通過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兩門筆試科目和面試,才能獲得幼兒教師資格證。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傢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註》二級乙等以上標準,並取得相應等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在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