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20國傢名單:美國、英國、日本、法國、德國、加拿大、意大利、俄羅斯、澳大利亞、中國、巴西、阿根廷、墨西哥、韓國、印度尼西亞、印度、沙特阿拉伯、南非、土耳其。
2、二十國集團建立最初由美國等七個工業化國傢的財政部長於1999年6月在德國科隆提出的,目的是防止類似亞洲金融風暴的重演,讓有關國傢就國際經濟、貨幣政策舉行非正式對話,以利於國際金融和貨幣體系的穩定。
3、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前,G20僅舉行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就國際金融貨幣政策、國際金融體系改革、世界經濟發展等問題交換看法。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在美國倡議下,G20提升為領導人峰會。2009年9月舉行的匹茲堡峰會將G20確定為國際經濟合作的主要論壇,標志著全球經濟治理改革取得重要進展。目前G20機制已形成以峰會為引領、協調人和財金渠道“雙軌機制”為支撐、部長級會議和工作組為輔助的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