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師應根據幼兒教育的目標和本班幼兒的需要及身心發展的特點,因地制宜地為幼兒創設具有發展適宜性與文化適宜性的安全、豐富的物質環境。
2、幼兒教師是幼兒在幼兒園生活的組織者。幼兒園既是幼兒的學習環境又是幼兒的生活環境。其中,教師的言行舉止是決定幼兒對幼兒園的感受和體驗性質的最主要因素。
3、觀察瞭解幼兒,根據國傢規定的幼兒園課程標準,結合本班幼兒的具體情況,制定和執行教育工作計劃,完成教育任務。
4、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指導並配合保育員管理本班幼兒生活和做好衛生保健工作;
5、與傢長保持經常聯系,瞭解幼兒傢庭的教育環境,商討符合幼兒特點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務;
6、教師與幼兒的關系是平等的,教師應尊重幼兒、信任幼兒。教師是孩子的合作夥伴,是玩伴,是與幼兒一起學習、一起成長的人。
7、作為幼兒教師,要善於發現孩子的優點和閃光點,對每個孩子都抱有期待,對他們給予更多的關愛,相信每個孩子都有聰明的火花,都是可造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