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事故的起因,官方有兩個互相矛盾的解釋。
2、第一個於1986年8月公佈,完全把事故的責任推卸給核電站操縱員。第二個則發佈於1991年,該解釋認為事故是由於壓力管式石墨慢化沸水反應堆(RBMK)的設計缺陷導致,尤其是控制棒的設計。雙方的調查團都被多方面遊說,包括反應堆設計者、切爾諾貝利核電站職員及政府在內。另一個促成事故發生的重要因素是職員並沒有收到關於反應堆問題報告。根據AnatoliDyatlov—一名職員所述,設計者知道反應堆在某些情況下會出現危險,但蓄意將其隱瞞。這種情況是因為廠房主管基本由不具備RBMK資格的員工組成造成的:廠長V.P.Bryukhanov,隻具有燃煤發電廠的訓練經歷和工作經驗,基本上是負責政戰的主管,事發半夜演習時並不在場,但主導演習的副廠長是核能專業。他的總工程師NikolaiFomin亦是來自一個常規能源廠。3號和4號反應堆的副總工程師AnatoliDyatlov隻有“一些小反應堆的經驗”。
3、第二個“有缺陷的設計之解釋”是由ValeriLegasov於1991所公佈,把事故的原因歸咎於RBMK反應堆設計的缺陷,特別是由於控制棒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