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合法程序和標準簽訂合同。在房屋買賣的過程中,買賣雙方應該按照標準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且應該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購房協議書》。因為這並非購房的必經程序,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購房者尤其不利。
2、事先約定交房時限。很多購房者在買房時都有遇到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情況,因此,為瞭避免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情況發生,購房者可以在房屋預售合同上註明交房時間。
3、明確雙方違約責任。買賣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還應該明確雙方的違約責任,一般來說購房者容易出現違約的地方就是延期交付房款,但是開發商違約的情況卻有很多,比如說一房多賣、房產證無法按時辦理等等,因此,購房者為瞭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最好在合同中就約定好雙方的違約責任,規范雙方行為。
購房者還需要註意的就是,如果開發商出售房屋時,有房屋的預售許可證,那麼也會有相關的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等等。所以購房者在買房之前要查看開發商的預售許可證,並且應該查看原件,以防復印件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