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護、善待動物就是在保護、善待我們自己。
2、保護野生動物、不虐待動物,這些原則已逐漸成為人們的信條,可一旦被問及為什麼要遵守這些原則,絕大部分人卻不明所以,僅能舉出法律作為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開宗明義:“保護野生動物,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為防止犯罪分子捕獵野生動物,法律同樣規定瞭不少富有針對性的懲罰性措施。可法律畢竟不是“要保護野生動物”的根本理由。法律隻是一種工具,作為工具,它要維護我們在社會中約定俗成並被政府認可的信條,同時,法律又是維持這些信條的最後手段。在保護野生動物、防止虐待動物等事情上,法律存在不少空隙,但這恰恰表明瞭人類道德水準仍可上升的空間,我們每個人應以足夠的道德自覺來拒絕殘忍的屠戮和虐待。
3、我們之所以要拒絕獵殺、虐待動物等行為,實質上也是為瞭讓自己更好地生存。我們對待動物的方式不過是對待人類同胞方式的投影而已,在捕殺、殘虐動物時表現出的那種對生命不屑一顧的傲慢心態,同樣可能被引入社會生活之中。近年來,隨著網絡直播技術的普及,一些人將自己折磨、虐待動物的視頻放到網絡上。這些人究竟出於何種心態才能做出如此非人道的事情呢?答案無非有二,或者為“名”,或者為“利”。特別是一些不惜以“秀下限”為榮的網絡直播人,為成為話題,不惜挑戰人類道德底線,如噴火折磨小牛犢、高跟鞋刺戳貓眼等,這些事情雖然沒有直接觸犯哪一條法律,但在精神層面上,與大規模捕殺天鵝並無太大差別。
4、野生動物,顧名思義,為野外環境生長繁殖的動物,一般而言,具有以下特征:野外獨立生存,即不依靠外部因素(如人類力量)存活,此外還具有種群及排他性。
5、全世界的野生動物分為瀕危野生動物、有益野生動物(指那些有益於農、林、牧業及衛生、保健事業的野生動物,如肉食鳥類等)、經濟野生動物和有害野生動物等四種。
6、野生動物(Wildlife)在國際上的定義是:所有非經人工飼養而生活於自然環境下的各種動物。學界一般將野生動物界定為:凡生存在天然自由狀態下,或者來源於天然自由狀態的雖然已經短期馴養但還沒有產生進化變異的各種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