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權委托”、“獨傢代理”要慎重。“全權委托”是指房主委托中介代理自己行使全部權利,可以代為確定交易條件、簽訂合同、辦理過戶手續等。“獨傢代理”是指房主承諾隻委托某一傢中介代為出售房屋,不得自行或另行委托其他中介出售。
2、權屬證書原件應該由產權人持有。在委托中介交易的過程中,中介往往以方便代理為由要求房主把《房屋所有權證》交給中介代為保管,這對售房人是極為不利的,一旦賣傢和中介發生什麼糾紛,中介往往會扣住產權證不還。
3、應該堅持在交易時三方親自確認交易內容。賣方應該堅持在簽訂合同等交易的重要環節由買賣雙方及中介三方共同確認相關交易條件並共同在合同上簽字確認。
4、簽署合同等文件不能留空白。售房者在簽署合同等文件時一定要仔細審核文件的內容,如果有空白之處要麼要求明確填寫要麼用筆劃掉相應空白。
5、對交易可能發生的費用應該在委托中介時提前確認清楚。在與中介簽訂正式的有權利義務約束條件的協議或承諾之前,應該先就委托中介售房可能發生的費用、這些費用由哪一方承擔、要委托中介代為處理的所有事項都進行明確約定,並把相關費用標準形成書面文件,由各方確認。
關於掛中介賣房要註意什麼相關內容就介紹到這,一些細節方面還是要特別的註意的,這樣才可以避免一些沒有必要的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