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培生,即委托培養學生,由對某職業有感情有興趣的優秀學生自願申請填表報考,學校組織對其在校期間的操行表現進行評價(從品德修養、性格品行、行為習慣等方面進行)推薦審核同意後,在中考高考成績公佈前由委托培養有關單位部門對學生面試、確保擬培養的學生是適合合同職業崗位,通過面試的考生在相關學校及專業范圍內自主填報志願,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的比例投檔,相關培養院校按照公佈的招生章程擇優錄取(提前批錄取),委托大中專院校教育的校地聯合培養方式,畢業後按合同由委托單位安排使用的學生。
2、委托部門或單位與培養學校之間必須簽訂合同,其培養費由委托部門或單位向學校支付。大中專院校招收委托培養生是中國招生計劃和畢業生分配制度的一項重要改革。它對鼓勵大中專院校挖掘潛力,培養更多的人才、更好地滿足用人單位和社會對專門人才的需要,起瞭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