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回收垃圾。可回收垃圾是指未經污染、可回收再利用的生活廢棄物,包括廢棄電子產品、廢紙張、廢塑料、廢玻璃以及廢金屬等,對於立體的包裝物需將內物清空後再進行投放,碎玻璃需包裹後再進行投放。
2、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是指對於人體健康以及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是潛在危害的物質,包括廢電池、廢藥品、廢燈管、廢油漆、汞以及農藥類,廢藥物投放時需帶有包裝一起投放。
3、濕垃圾。濕垃圾包括食材廢料、剩菜剩飯、瓜皮果核、過期食品、花卉綠植以及中藥藥渣等易腐垃圾,濕垃圾在進行投放時需將包裝物去除投放可回收垃圾或是幹垃圾中。
4、幹垃圾。幹垃圾是指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濕垃圾以外的垃圾,具體包括紡織類、木竹類、灰土類、磚瓦陶瓷類,對於帶有尖狀物品需包裹之後進行投放。
垃圾分類可減少占地,對於不易降解的垃圾經過處理減少對於土地的侵蝕,垃圾循環利用可減少環境污染,變廢為寶可起到環保作用的同時又能節省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