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靈活就業人員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事項:靈活就業人員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交驗本人戶口、《身份證》、《再就業優惠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上年個體身份參保的社會保險繳費單據憑證所有原件及復印件,在社區協理員幫助下出具《靈活就業證明》,填寫《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登記表》、《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報審批表》(需提供本人照片),社區需加蓋公章。
2、靈活就業人員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事項:靈活就業人員持申請材料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對進行復審,符合條件的,勞動保障事務所與靈活就業人員簽訂一年以上《靈活就業協議》,勞動保障事務所匯總本街道《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名冊》,加蓋公章一並報區縣勞動就業部門審核。
3、區縣勞動就業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發放補貼時《再就業優惠證》、社會保險繳費單據憑證上蓋經辦人名章,財政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復核,對符合條件的,匯總本區《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名冊》、《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匯總表》、《靈活就業人員申請社會保險補貼表》加蓋公章由市勞動就業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
4、市就業部門辦理事項:市就業局會同市財政局根據國傢、省就業再就業轉移支付資金到位時間,采取集中與深入各區審核相結合的方式,對各縣、區上報資料進行審核,確定個區社會保險補貼資金數額,撥付到各區局再就業資金專戶。由縣區就業部門發到靈活就業人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