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話揭示的是生活哲學問題和對少部分人的批判。意思是用通常道德標準衡量,一個貌似可憐之人現實的不如意,一定是由於之前的過錯造成的或咎由自取,知道自己錯瞭還屢教不改和咎由自取即是此類人的可恨之處。
2、“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是一句俗語,實際上這句話揭示瞭生活中的一個哲學問題,如果一個人讓外人對他產生同情心,或許是因為他做錯瞭什麼事,才導致此下場。當然這個結論肯定不是絕對正確,但有時候會被拿來批判少部分的可憐人。如果是因為咎由自取,最後落得一個淒慘的處境,對於得知真相的人來說,內心的同情心就會產生改變或者減少。當然“假可憐”的確存在,但我們也不要丟掉正常的同情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