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圍獵,謂四面合圍而獵,又稱狩獵、打圍、畋獵。《金史·宣帝紀上》:“戊子,禁軍官圍獵。”
2、狩獵是人類最早掌握的謀生技能之一,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狩獵逐漸地具有瞭娛樂、軍事、體育的多重性質,成為習武練兵、強身健體、振奮精神、謀取收獲的一項集體性的綜合運動。《周禮》中記載君王四季田獵,分別稱作春搜、夏苗、秋狝、冬狩,作為禮儀的田獵被後來的統治者沿襲瞭下來。
3、在戰國之前,狩獵是軍事大典,為練兵的綜合演習。
4、唐代帝王的狩獵活動,有正規的規模龐大的田獵和隨意靈活、不拘形式的小型打獵,仲冬季節舉行的田獵作為國傢一項重要的活動被納入五禮之一的軍禮之中。
5、清王室起於我國北方的長白山麓,世以狩獵作為練武和謀生的手段,”無輻耕獵,有亭征調”。後來,為瞭防止八旗軍貪圖安逸,荒廢騎射,清王室恢復瞭古代狩獵閱軍制度。不過這時不是用的射馭,而是騎射。特別是康熙、乾隆兩朝,更為重視狩獵,每年都要進行一至二次大的狩獵活動,據《東華錄》記載,康熙二十二年開辟瞭熱河木蘭圍場,把木蘭秋狝定作一項大典,集蒙古各部在木蘭圍獵並進行塞宴,康熙曾告訴他的臣下說:“有人謂朕塞外行圍,勞苦軍士,不知承平日久,豈可遂忘武備!軍旅數興,師武臣力,克底有功,此皆勤於訓練之故也。”康熙把幾次平定叛亂的功績,歸功於圍獵訓練之勤,這說明他本人確是從練武出發進行狩獵的,康熙晚年曾對他的近臣說:”朕自幼至老,凡用鳥槍、弓矢獲虎一百三十五隻,熊二十、豹二十醜、猞猁猻十、麋鹿十四、狼九十六、野豬一百三十二,哨獲之鹿凡數百,其餘射獲諸獸,不勝計矣。”乾隆時還能保持”皆因田獵以講武事”,其後的幾個帝王便把木蘭圍場作為避暑娛樂之地瞭。咸豐愛新覺羅奕詝,竟借木蘭秋稱之名,逃離京城,放棄對英法聯軍的抵抗,這與木蘭秋狝的本意更背道而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