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世紀80年代初的美國洛杉磯,是一個到處充滿著醜聞、暴力、毒品和性的城市。魚龍混雜、甚至骯臟不堪。在這個骯臟的社會裡活躍的人們,大多是來自所謂能成就年輕人夢想的好萊塢電影人,放蕩風流且肆意揮霍的所謂搖滾明星,以及那些老練的所謂新聞評論員,再加上那些貪贓枉法的警官們。這些人組成瞭洛杉磯的所謂上流社會。
2、而在同樣骯臟恐怖的社會底層,是那些仰望著有錢人且有窺陰癖的看門人,有前科的罪犯,以及所有為生存而掙紮的下等人們。
3、聯系著這兩個截然不同群體的,是一群白天裡隻會蒙頭大睡,而晚上則隻會混跡於各路PARTY上的金發碧眼的無所事事的年輕人。殊不知,這些人已然“混”到瞭“火山”的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