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魯迅去理發店,當時他穿得很寒酸。理發師看他一身窮酸,就對他很冷漠,理頭的時候也隻是隨便糊弄下完事,但沒想到魯迅很大方的順手付瞭許多錢(大概是理發費用的幾十倍)。後來魯迅又去那傢店理發,理發師對他恭恭敬敬,客客氣氣,一絲不茍的給他理發,理完發魯迅隻給瞭他正常的費用,理發師有些詫異,心想不是挺闊的麼?怎麼今天沒小費啊?魯迅察覺到,對他說:“上回你給我胡亂理發,我就給你胡亂付錢;今天你給我好好理發,我就給你好好付錢。”
2、名流免不瞭常被邀請作演講,魯迅也不例外。他演講時旁征博引,妙趣橫生,常常被掌聲和笑聲包圍。有一次他從上海回到北平,北師大請他去講演,題目是《文學與武力》。有的同學已在報上看到不少攻擊他的文章,很為他不平。他在講演中說:“有人說我這次到北平,是來搶飯碗的,是‘卷土重來’;但是請放心,我馬上要‘卷土重去’瞭。”一席話頓時引得會場上充滿瞭笑聲。
3、魯迅先生從少年時代起,就和書結下瞭不解之緣,他一生節衣縮食,購置瞭多冊書本。他平時很愛護圖書,看書前總是先洗手,書臟瞭就小心翼翼地弄幹凈。他自己還準備瞭一套工具,訂書、補書樣樣都會。一本破舊的書,經他整理後,往往面目一新。他平時不輕易把自己用過的書借給人,若有別人借書,他寧可另買一本新書借給人傢。
4、魯迅晚年來到上海專事寫作,50多歲仍然童心未泯。一次,夜靜更深魯迅在寫作,外面的貓不停地叫,屢屢打斷他寫作的思路,魯迅隨即拿起手邊的五十支裝鐵皮的香煙罐,對著可惡的貓一一發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