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雨量是用雨量器和雨量杯來計算的,雨量器是個圓柱形的開口筒,筒口面積在我國多為314平方厘米(直徑20厘米)。為瞭防止降水蒸發,中上部呈一漏洞型,下部放一儲水瓶。
2、為觀測方便與上述口徑配套有一特制量杯,雨量杯的口徑為4厘米,因此每一毫米降水量在雨量杯上的長度為25毫米。為瞭連續記錄液態降水量,水文氣象部門多使用虹吸式雨量計或翻鬥式遙測雨量計。它們的記錄紙,不但記錄瞭總降水量,還可以判定不同時段的降水量或降水強度。
3、以在平面收集到的雨水深度表示,準確程度至0.25毫米或0.01寸。有時亦會以升每平方米(1Lm-2=1mm)表示。在氣象統計名詞上,雨量又可稱為降雨量,即一定時間內之降水累積量,其中,若降水量若小於0.1公厘視為雨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