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羲之從小喜愛寫字。據說他平時走路的時候,也隨時用手指比劃著練字,日子一久,連衣服都劃破瞭。經過勤學苦練,王羲之的書法就達到很高的水平。因為他出身士族,加上他的才華出眾,朝廷中的公卿大臣都推薦他做官。他做過刺史,也當過右軍將軍(人們也稱他王右軍)。後來又在會稽郡做官。他不愛住在繁華的京城,見到會稽的風景秀麗,非常喜愛,一有空,就和他的朋友們一起遊覽山水。有一次,王羲之和他的朋友在會稽郡山陰的蘭亭舉行宴會。大傢一面喝酒,一面寫詩。最後由王羲之當場揮筆,寫瞭一篇文章紀念這次宴會,這就是有名的《蘭亭集序》。
2、王羲之的書法越來越有名。當時的人都把他寫的字當寶貝看待。據說有一次,他到他門生傢裡去,門生很熱情地接待他。他坐在一個新的幾案旁,看到幾案的面又光滑又幹凈,引起瞭他寫字的興趣,叫門生拿筆墨來。那個門生高興得不得瞭,馬上把筆墨拿來給王羲之。王羲之在幾案上寫瞭幾行字,留作紀念,就回去瞭。
3、王羲之提起筆來,在每把扇面上龍飛鳳舞地寫瞭五個字,就還給老婆婆。老婆婆不識字,覺得他寫得很潦草,很不高興。王羲之安慰她說:“別急。你隻告訴買扇的人,說上面是王右軍寫的字。”王羲之一離開,老婆婆就照他的話做瞭。集上的人一看真是王右軍的書法,都搶著買。一籮竹扇馬上就賣完瞭。
4、許王羲之在河邊看著看看,簡直舍不得離開,就派人去找道士,要求把這群鵝賣給他。那道士笑著說:“既然王公這樣喜愛,就用不到破費,我把這群鵝全部送您好瞭。不過我有一個要求,就是請您替我寫一卷經。”王羲之毫不猶豫地給道士抄寫瞭一卷經,那群鵝就被王羲之帶回去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