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無產品”不是法律概念,不過已經成為一個比較通俗的名詞瞭,指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或生產許可證)以及無生產者名稱。也有說法是:三無產品是無生產廠名,無生產廠址,無生產衛生許可證編碼的產品。還有說是無廠名,無地址,無商標。
2、一般地,《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必須有中文廠名,中文廠址、電話、許可證號、產品標志、生產日期、中文產品說明書、如有必要時還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說明等等
3、如果相關產品是廠傢在生產並進入流通,或商傢在出售中,均可向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舉報。如果消費者已經購買瞭這樣的產品,則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三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