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工業與民用建築、建築經濟、投資經濟、房地產價格管理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傢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並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