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2、全科考試條件,參加全科(四科)考試條件: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傢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傢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免試科目條件,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並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傢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