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木材的密度范圍約為0.44~0.57,平均值為0.54。
2、木頭密度是衡量木材性能的重要指標。在此基礎上,估算瞭木材的實際重量,推導出木材的工藝性能和木材的收縮、膨脹、硬度、強度等物理力學性能。基本密度和風幹密度是兩種最常用的木材密度。
3、建築用木材通常有三種類型:原木、板材、枋材。原木指的是削枝剝皮後有一定長度的木材;板材指的是寬度為厚度三倍或三倍以上的型材;枋材指的是寬度小於厚度三倍的型材。
4、為瞭合理使用木材,通常根據不同用途的要求,限制木材的允許缺陷的種類、尺寸和數量,並將木材分為不同的等級。結構中不允許使用腐朽、蟲蛀的木材,因此影響結構強度的主要缺陷是節疤、斜紋和裂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