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給長輩的信。
若是近親,就隻寫稱謂,不寫名字,如“爸”、“媽”、“哥”、“嫂”等;親戚關系的,就寫關系的稱謂,如“姨媽”、“姑媽”等。對非近親的長輩,可在稱謂前加名或姓,如“趙阿姨”、“黃叔叔”等。
2、給平輩的信。夫妻或戀愛關系,可直接用對方名字,愛稱加修飾語或直接用修飾語,如“麗”、“敏華”、“親愛的”等;同學、同鄉、同事、朋友的信,可直接用名字、昵稱或加上“同學”、“同志”,如“瑞生”、“老紀”、“小鄒”、“三毛”等。
3、給晚輩的信。一般直接寫名字,如“樂毅”、“君平”、“阿明”等;也可在名字後加上輩分稱謂,如“李花侄女”等;亦可直接用稱謂作稱呼,如“孫女”、“兒子”等。
4、給師長的信,通常隻寫其性或其名,再加“老師”二字,如“段老師”、“周師傅”、“宏海老師”等。對於十分熟悉的師長,也可單稱“老師”、“師傅”。假如連名帶姓,在信首直稱“孫松平老師”、“王達夫師傅”,就顯得不大自然且欠恭敬。對於學有專長、德高望重的師長,往往在姓後加一“老”字,以示尊重,如“戴老”、“周老”,亦可在姓名後加“先生”二字。為鄭重起見,也有以職務相稱的,如“董教授”、“陳大夫”、“佟工程師”等。
5、給一個單位或幾個人的信,又不指定姓名的,可寫“同志們”、“諸位先生”、“XX等同志”等。給機關團體的信,可直接寫機關團體名稱。如“XX委員會”、“XX公司”。致機關團體領導人的信,可直接用姓名,加上“同志”、“先生”或職務作稱呼,亦可直接在機關團體稱呼之後加上“領導同志”、“負責同志”、“總經理”、“廠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