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然是可以,但是需要滿足一些條件,相關的規定,職工在擁有瞭住房公積金之後,不打算用住房公積金進行買房,那麼有權利提出住房公積金裡面的存儲餘額。
2、在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過程當中非常的復雜,時間也非常的漫長,需要提供的材料也是比較多的,比如說離休證明,退休證明,離職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證明,以及與單位終止合同關系證明,還有不想在國內發展,準備去國外的出境證明等等。
3、如果想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話,需要在每年的6月份進行申請,並且需要本單位的相關證明,而且住房公積金會對你出具的所有的證明進行核實,如果有虛假或者虛報的現象,還是是不會同意申領公積金的。
關於不買房公積金可以提出來嗎,就介紹到這裡瞭,希望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