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均無配偶之間的同居。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說,雙方無須去法院辦理解除同居關系,自行解除同居關系即可。但是對於“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也就是說,如果雙方對解除同居關系後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無法達成協議的,起訴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審理判決的。單獨的請求解除同居關系,法院不會管。
2、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也就是說,隻要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關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訴辦理解除同居關系,不限於因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范圍。
3、雙方均有配偶者之間的同居。此種情況與第二種情況相似,因此也可以到法院起訴解除同居關系並分割財產,判決子女撫養的問題。
以上就是解除同居關系相關內容,有需要的小夥伴可以瞭解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