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朵玫瑰花:有位紳士在花店門口停瞭車,他打算向花店訂一束花,請他們送去給遠在故鄉的母親。紳士正要走進店門時,發現有個小女孩坐在路上哭,紳士走到小女孩面前問她說:“孩子,為什麼坐在這裡哭?”“我想買一朵玫瑰花送給媽媽,可是我的錢不夠。”孩子說。紳士聽瞭感到心疼。“這樣啊……”於是紳士牽著小女孩的手走進花店,先訂瞭要送給母親的花束,然後給小女孩買瞭一朵玫瑰花。走出花店時紳士向小女孩提議,要開車送她回傢。“真的要送我回傢嗎?”“當然啊!”“那你送我去媽媽那裡好瞭。可是叔叔,我媽媽住的地方很遠。”紳士照小女孩說的一直開瞭過去,沒想到走出市區大馬路之後,隨著蜿蜒山路前行,竟然來到瞭墓園。小女孩把花放在一座新墳旁邊,她為瞭給一個月前剛過世的母親,獻上一朵玫瑰花,而走瞭一大段遠路。紳士將小女孩送回傢中,然後再度折返花店。他取消瞭要寄給母親的花束,而改買瞭一大束鮮花,直奔離這裡有五小時車程的母親傢中,他要親自將花獻給媽媽。
2、包公救母: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親包儀,曾任朝散大夫,死後追贈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時便以孝而聞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聖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瞭進士,當時28歲。先任大理寺評事,後來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為父母年老不願隨他到他鄉去,包公便馬上辭去瞭官職,回傢照顧父母。他的孝心受到瞭官吏們的叫口稱頌。幾年後,父母相繼辭世,包公這才重新踏入仕途。這也是在鄉親們的苦苦勸說下才去的。在封建社會,如果父母隻有一個兒子,那麼這個兒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隻顧自己去外地做官。這是違背封建法律規定的。一般情況下,父母為瞭兒子的前程,都會跟隨去的。或者兒子和本傢族的其他人規勸。父母不願意隨兒子去做官的地方養老,這在封建時代是很少見的,因為這意味著兒子要遵守封建禮教的約束--辭去官職照料自己。歷史書上並沒有說明具體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無法承受路上的顛簸,包公這才辭去瞭官職。不管情況如何,包公能主動地辭去官職,還是說明他並不是那種迷戀官場的人。對父母的孝敬也堪為當今一些素質底下的人的表率。以前的故事講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鐵面無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給忽視瞭。
3、鄧小平贍養繼母:夏伯根對鄧小平來說,既不是他的生母,也不是養母,而是繼母。鄧小平對這樣一位正直、善良、勤勞、肯幹的繼母特別敬重和愛戴。十五歲的鄧小平,當年順長江南下,走出重慶,走出四川。之後,鄧小平率領千軍萬馬前來解放大西南,又回到四川,回到瞭重慶。四川解放後,鄧小平坐鎮重慶,任中共西南局第一書記,是中央下屬幾大行政區域之一的最高官員。這時的鄧小平已是45歲的中年人瞭。有瞭一個安穩的傢庭後,鄧小平就承擔起贍養繼母的義務。鄧小平調中央工作後,她把繼母一同帶到北京。跟隨鄧小平一傢生活的這些年裡,鄧小平夫婦待她如親母,從不分你我,在飲食、衛生、穿戴等生活的各方面,十分周全的照顧老人、安撫老人,使她晚年心情愉快。值得一提的是,在鄧小平被打倒“流放”到江西住“牛棚”的日子裡,鄧小平為瞭照顧卓琳的身體,又不肯讓年事已高的繼母再承擔過重的傢務,便獨自挑起瞭傢務勞動的重擔,劈柴、生火、擦地等重活臟活鄧小平都親自幹。夏伯根老人能夠高壽,與鄧小平夫婦對她幾十年如一日的愛戴、敬重、關心、照顧是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