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跟班就讀”這一概念緣起於“隨班就讀”(Learninginregularclassroom,LRC),原本是指讓部分肢殘、輕度弱智、弱視和重聽等殘障孩子進入普通班就讀進行教育的一種方式,其目的就是要讓這些特殊孩子能夠與普通學生一起活動、相互交往的同時,獲得必要的有針對性的特殊教育和服務,以及必要的康復和補償訓練,以便使這些孩子能夠更好的融入社會,開發潛能,為他們今後自主、平等地參與社會生活,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礎。
2、相對於這些身體殘疾的未成年學生,違法犯罪的未成年學生更需要正確的矯正措施,以促進其改正錯誤,回到健康的成長軌道。因而,我們借用“跟班就讀”這個概念,而將其賦予新的內涵,即讓未成年違法犯罪學生(未收監或強制勞教)仍然回到原有的學校、班級學習,在與其他同學的正常交往、活動中,有意識的施加相應的矯正教育措施和手段,以達到對其過往違法犯罪行為的有效矯正,逐步養成其良好的行為習慣和思想品格,將其培育成社會有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