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送外賣時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途中被一小車追尾致使踝骨骨折應符合工傷認定。公司從用工之日起就應該跟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並給職工留一份。若沒有合同並不代表著勞動關系不存在,可先向當地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請求確認其在送外賣時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2、另外,為職工繳納社保是公司的法定義務,因此沒有繳納社保是公司的過錯。職工遭遇工傷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公司沒有申報工傷職工可以自己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之後所有的工傷待遇由單位來承擔。
3、在交通事故中若也能認定為工傷,能否同時獲得交通事故賠償和工傷賠償,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交通事故侵權損害賠償關系與工傷賠償關系不是同一種法律關系,民事侵權能獲得民事賠償,工傷當然也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因此可同時獲得工傷和交通事故損害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