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院等級劃分標準,是我國根據醫院規模、科研方向、人才技術力量、醫療硬件設備等對醫院資質評定指標。全國統一,不分醫院背景、所有性質等。按照《醫院分級管理標準》醫院經過評審,確定為三級,每級再劃分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級醫院增設特等級別,因此醫院共分三級十等。
2、醫院分等的標準和指標,主要內容應是:
(1)醫院的規模,包括床位設置、建築、人員配備、科室設置等四方面的要求和指標;
(2)醫院的技術水平,即與醫院級別相應的技術水平,在標準中按科室提出要求與指標;
(3)醫療設備;
(4)醫院的管理水平,包括院長的素質、人事管理、信息管理、現代管理技術、醫院感染控制、資源利用、經濟效益等七方面的要求與指標;
(5)醫院質量,包括診斷質量、治療質量、護理質量、工作質量、綜合質量等等幾方面的要求與指標。我國現行的醫院分等標準,主要是以各級甲等醫院為標桿制訂的。甲等醫院的標準,是現行的、或今後3-5年內能夠達到國傢、醫院管理學和衛生學有關要求的標準,是同級醫院中的先進醫院標準,也是今後建設新的醫院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