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寫遺失聲明。如果購房者不小心把自己的不動產權弄丟瞭,那麼首先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到當地的產權管理部門開具房產證遺失的證明。開具房產證遺失證明的時候需要購房者到產權管理部門的檔案處提出申請,檔案處會核對房產的存檔資料。另外購房者要註意,遺失聲明書要寫明產權證丟失原因、經過、丟失時間及地點。
2、備案查檔。購房者在填寫好遺失聲明後,還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局的原產權證發證機關申請內部查冊,查冊的時候還需要繳納查冊費,這筆費用由原產權證發放機關開具臨時收據,然後再對申請遺失事項進行內部查冊核對。
3、登報聲明。對於房產證這種非常重要的證件來說,購房者在丟失之後還需要進行登報聲明的,登報聲明的目的就是將原證件作廢。購房者需要攜帶相關材料,去國土局官網發佈公告聲明,公告時間滿足所地在要求的日期後,就可以申請辦理新證,這段時間不固定,每個地方的要求不一樣。
4、補辦產權證書。在辦理完以上步驟的手續之後,購房者就可以帶上相關的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補辦產權證書的手續。一般來說,隻要購房者符合不動產登記中心認為頒發新證條件的話,那麼就會給購房者發送受理通知單。然後購房者就隻需根據通知單上的時間來領取新證就可以瞭。
如果購房者的不動產權證丟失瞭,那麼就應該盡快進行掛失並且補辦,生活中有很多情況都是會用到不動產權證的,而購房者在買房時最好不要購買還沒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房屋,這類房屋存在一定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