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作單位的工作年限以正式進入本工作單位之日(含試用期)起至最後工作日。
2、工作人員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計算。在計算退職金、退休金時,按周年計算後剩餘的月數,超過六個月的,按一年計算,六個月和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年計算。
3、工作人員在試用期間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工作年限。
4、工作人員受過開除處分或刑事處分的,應當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但情節較輕,並且經過任免機關批準的,其受處分以前工作的時間,也可以合並計算工作年限。
5、不包括本次工作中的停薪留職、因某種原因較長時間未上崗等實際並未參加工作的時間。
以上就是關於工作年限如何計算的全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