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的代理行為由被代理人承受後果、承擔責任。
2、因此,合同可以不是本人簽字,由代理人簽字依然有效,委托代理人訂立的合同,產生的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也就是說,夫妻代簽的合同在有授權的情況下是有效的。
3、其次,《婚姻法》還規定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因此,夫妻一方可以代簽合同,如果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基於善意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合同對夫妻雙方有效。
但是如果是收養協議、離婚協議、遺贈撫養協議牽涉到人身性質的合同必須由當事人自己辦理,不能由他人代簽。即使是夫妻一方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