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創新板主要分為初板和主板兩種,初板的掛牌條件為發行企業在上市時預期市值至少達到2億港幣,100名投資人,且公眾持股比例至少達到25%。
2、另外,掛牌企業沒有盈利要求。主板的掛牌條件則是企業得擁有符合上主板與創業板的條件,即上市前兩個財政年度經營活動的凈現金流入合計須達2000萬元,市值至少達1億元。公眾持股量達3000萬元及25%且持股量最高的三名股東持有不得超過50%。
3、香港創新板是為暫時無法登陸港交所主板與創業板的企業做備用板的,所以它的相關限制就沒有那麼高,它主要的目的還是為瞭給中小企業做一個掛牌融資的功能。
4、不過我們也要註意到一點,那就是創新初板規定連續停牌3個月將會自動摘牌;創新主板規定連續停牌6個月將會自動摘牌。
綜上所述,這就是香港創新板的一些相關條件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