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業主的房子有抵押,需要擔保自行支付房款等操作的話,需要查業主的征信報告,看是否信用良好,評估自行支付時的擔保風險。
2、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瞭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3、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之前,一定要瞭解交易房屋的戶口情況。在向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部門申請過戶登記前,買傢要親自或委托房產中介機構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進行核實。這樣既可以核實賣傢是否真的已經將戶口遷移出去,又可以防止其他人的戶口仍未遷走的情況出現。
以上就是關於房東賣房是否需要打征信內容的介紹,具體請到相關機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