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明節,又稱踏青節、行清節、三月節、祭祖節等,節期在仲春與暮春之交。清明節源自上古時代的祖先信仰與春祭禮俗,兼具自然與人文兩大內涵,既是自然節氣點,也是傳統節日。掃墓祭祖與踏青郊遊是清明節的兩大禮俗主題,這兩大傳統禮俗主題在中國自古傳承,至今不輟。
2、清明節是中華民族古老的節日,既是一個掃墓祭祖的肅穆節日,也是人們親近自然、踏青遊玩、享受春天樂趣的歡樂節日。鬥指乙(或太陽黃經達15°)為清明節氣,交節時間在公歷4月5日前後。這一時節,生氣旺盛、陰氣衰退,萬物“吐故納新”,大地呈現春和景明之象,正是郊外踏青春遊與行清墓祭的好時節。清明祭祖節期很長,有10日前8日後及10日前10日後兩種說法,這近20天內均屬清明祭祖節期內。
3、清明節,兼具自然與人文兩大內涵,既是“二十四節氣”之一,也是傳統祭祖節日。“二十四節氣”是上古農耕文明的產物,它不僅在農業生產方面起著指導作用,同時還影響著古人的衣食住行,甚至是文化觀念。“二十四節氣”原以北鬥七星鬥柄旋轉指向確定,北鬥七星循環旋轉,這鬥轉星移與廿四節氣有著密切關系。在不同的季節和不同的時間,北鬥七星會指向不同的方位,也因此成為上古時代人們判斷季節節氣變化的依據,即所謂“鬥柄指東,天下皆春;鬥柄指南,天下皆夏;鬥柄指西,天下皆秋;鬥柄指北,天下皆冬”的星象規律。“二十四節氣”是幹支歷中表示自然節律變化以及確立“十二月建”的特定節令。幹支歷將一歲劃分為“十二月建”(十二辰或十二地支),“建”代表北鬥鬥柄頂端的指向,鬥柄旋轉依次指向“十二辰”。在傳統文化中,幹支時間與方位以及八卦是聯系在一起的,寅位是後天八卦的“艮位”,是年終歲首交結的方位,代表終而又始,如《易·說卦傳》:“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鬥柄從正東偏北(寅位,後天八卦艮位)起始,繞東、南、西、北旋轉一圈為一周期,謂之一“歲”。當鬥柄指向正東偏南的“乙”位時為清明節氣。清明這一節氣,萬物皆潔齊、生氣旺盛、吐故納新、氣溫升高,大地呈現春和景明之象,正是郊外踏青春遊與行清墓祭的好時節。
4、清明節是傳統的重大春祭節日,掃墓祭祀、緬懷祖先,是中華民族自古以來的優良傳統,不僅有利於弘揚孝道親情、喚醒傢族共同記憶,還可促進傢族成員乃至民族的凝聚力和認同感。清明節融匯自然節氣與人文風俗為一體,是天時地利人和的合一,充分體現瞭中華民族先祖們追求“天、地、人”的和諧合一,講究順應天時地宜、遵循自然規律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