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股市開市後一段時間內證券沒有交易或沒有成交。則取前一日的收盤價格做為當天證券的開盤價。
2、如果某類證券持續數天未成交。之前一日的收盤價格做為它的開盤價。
3、如果某證券持續數天未成交。則由證券交易內場中介公司依據顧客對該證券交易授權委托的價格行情明確提出參考價。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是為瞭促進成交並作為該證券的開盤價。
4、在每個開盤日九點到九點二十五分期間是集合競價時間。競價者們會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期間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不得不註意的是,而具體的開盤價是按照上述的方法定下的。
以上的就是關於個股開盤價是如何定的內容介紹,希望答案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