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子商務分為廣義電子商務與俠義電子商務。廣義電子商務是指利用網絡實現所有商務活動業務流程的電子化;俠義電子商務是指實現貿易過程中各階段貿易活動的電子化。
2、電子商務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中,在因特網開放的網絡環境下,基於客戶端/服務端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各國政府、學者、企業界人士根據自己所處的地位和對電子商務參與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給出瞭許多不同的定義。電子商務分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等。
3、電子商務是因特網爆炸式發展的直接產物,是網絡技術應用的全新發展方向。因特網本身所具有的開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點,也成為電子商務的內在特征,並使得電子商務大大超越瞭作為一種新的貿易形式所具有的價值,它不僅會改變企業本身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而且將影響到整個社會的經濟運行與結構。以互聯網為依托的“電子”技術平臺為傳統商務活動提供瞭一個無比寬闊的發展空間,其突出的優越性是傳統媒介手段根本無法比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