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產權:大產權即完全產權,包括房產使用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大產權的房屋在進入二級市場時,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和*收成。小產權即不完全產權,隻包括房屋的使用權,它與大產權的本質區別在於土地使用權。通俗的解釋,買的房再轉讓時不用再交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再轉讓時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
2、小產權:所謂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傢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傢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
3、房產權本來是不分大小,隻有一種定義,但由於我國的一些特色,形成瞭社會上一些約定成俗的說法,對“大產權”和“小產權”在不同情況下有不同解釋:發展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發展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相對講發展商的大,購房人的小。
4、國傢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傢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購房人要註意的是鄉鎮政府發證書的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傢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
購房都無論是購買新房還是購買二手房,在購買前一定要弄清楚產權的問題,這直接關系到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