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藥最早起源於春秋時期的煉丹術,後在隋朝被真正發明,在唐朝被用於軍事。
2、火藥的最初使用並非在軍事上,而是在宋代諸軍馬戲的雜技演出,以及木偶戲中的煙火雜技——藥發傀儡。宋代演出“抱鑼”、“硬鬼”、“啞藝劇”等雜技節目,都運用剛剛興起的火藥制品“爆仗”和“吐火”等,以制造神秘氣氛。宋人同時也以火藥表演幻術,如噴出煙火雲霧以遁人、變物等,以收神奇迷離之效。
3、唐代煉丹傢於唐高宗永淳元年(682年)首創瞭硫磺伏火法,用硫磺、硝石,研成粉末,再加皂角子(含炭素)。唐憲宗元和三年(808年)又創狀火磯法,用硝石、硫磺及馬兜鈴(含炭素)一起燒煉。這兩種配方,都是把三種藥料混合起來,已經初步具備火藥所含的成分。
4、火藥是中國四大發明之一。是在適當的外界能量作用下,自身能進行迅速而有規律的燃燒,同時生成大量高溫燃氣的物質。在軍事上主要用作槍彈、炮彈的發射藥和火箭、導彈的推進劑及其他驅動裝置的能源,是彈藥的重要組成部分。人類文明史上的一項傑出的成就。火藥是以其殺傷力和震懾力,帶給人類消停戰事、安全防衛的作用,成為瞭人類文明重要發明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