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方瞭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
2、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
3、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準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瞭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傢所俗稱的“白契”。稅費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5、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6、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準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7、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辦理過戶手續和按揭貸款時,買賣雙方應按規定向房產中介公司交納一定數額的傭金,除此以外,還有一些稅費,如過戶公證費、契稅、印花稅、評估費、保險費等。
但是每個地方的房子過戶手續可能會存在一定的差別,所以大傢要提前做準備,註意過戶的手續,辦理房屋過戶關系到我們的房產利益,一定要按照當地的過戶政策來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