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強險是首個由國傢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其保費是實行全國統一收費標準的,由國傢統一規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車型號的交強險價格也不同,主要影響因素是“汽車座位數”。但很多人覺得交強險隻是一項固定“收費”,其實交強險也是有賠付功能的。
2、第三者責任險全稱:機動車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賠償意外事故中,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最高賠償限額分為:5萬元、10萬元、15萬、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和100萬元以上,且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通常選擇50萬、100萬、200萬三種,免得撞上豪車賠不起。
3、車上乘員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即車上座位險,是即車上人員責任險中的乘客部分,指的是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保險事故,致使車內乘客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會按照保險合同進行賠償。一般來說通常按座位數購買,但是如果經常不滿載,也可以隻買常用人數。
4、簡稱“車損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在駕駛保險車輛時發生保險事故而造成保險車輛受損,保險公司在合理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一種汽車商業保險。哪怕是飛車上樹瞭,隻要是正常駕駛,也能賠償。
5、不計免賠險的全稱為“不計免賠率特約條款”,是一種商業險(車損險或三責險)的附加險。一般來說,投保瞭此險種,就能把本應由自己負責的5%到20%的賠償責任再轉嫁給保險公司。在購買車險時,車主應給車損險與第三者責任險分別投保不計免賠險,使自身理賠權益達到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