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畢業後,如果找到工作,拿報到證去學校提檔案。
2、如果畢業後沒有及時找到合適工作(或考研),導致畢業即失業,可以到學校申請暫緩就業,在兩年內找到工作的,一定要及時回校辦理檔案轉移,到學校將戶籍和檔案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或單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場。兩年過後,學校就會打回原籍,很可能造成檔案丟失。
3、檔案原則上來講分為三種:學籍檔案、人事檔案和工人檔案。學籍檔案記錄一個人的讀書生涯,記載著他何年何月在哪裡讀書,受過何等處分何等表揚,一些測評表格、成績單等歸教育局管理。
4、人事檔案則是在學籍檔案中加入瞭派遣證、履歷表、轉正定級材料、婚姻變更材料、出國材料、勞動合同等,歸人事局管理。
5、工人檔案則是指沒有經過轉正定級,沒有獲得幹部身份的工人,歸勞動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