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件復印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境外、國外自然人為護照、探親證、返鄉證等居留證件或其他身份證件);
2、貸款行認可的借款人償還能力證明資料,例如:收入證明和資產證明等;
3、合法有效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及相關批準文件;
4、涉及抵押或質押擔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質押權利的權屬證明文件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書面證明;
5、涉及保證擔保的,需提供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及保證人的資信證明;
6、借款人用於購買(大修)住房的自籌資金的有關證明;
7、房屋銷(預)售許可證或樓盤的房地產權證(現房)(復印件)。
當然,若還有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也應遵守,提供除以上材料外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